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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此人间不清欢 天刀同人短篇小说赏析

时间:2017-01-24 10:10 作者:月舞云裳丶 手机订阅 参与评论(0) 【投稿】
文 章
摘 要
我是常年征战在干燥闷热、黄沙弥漫的燕云沙漠的韩家女军。他是扫荡天下恶人居住在白雪皑皑冰冷刺骨的秦川名侠。天刀同人短篇小说《从此人间不清欢》赏析。

我从来都没有妄想从亦清欢那里论证什么。

偶尔会想,他究竟会不会为了我负了太白一派。

他曾经说过绝对不会这样做。

大抵他真的不会这样。

我是常年征战在干燥闷热、黄沙弥漫的燕云沙漠的韩家女军。

他是扫荡天下恶人居住在白雪皑皑冰冷刺骨的秦川名侠。

韩莹莹曾经对我说过,韩家堡的女儿不需要情,在战场上,情不过是个束缚。

我亲眼见证了离玉堂和韩莹莹那种微妙的关系。

离玉堂送莹莹一对朴刀,韩莹莹却始终未曾表达过自己的心意。

我知道她其实是爱着离玉堂的,只是两人心中都有天下而并非对方。

是以,想要得到对方却求不得最后天人永隔的场景。

我也亲眼见证过莹莹死后离玉堂日渐消瘦把酒醉的模样。

他不能一直醉下去,因为他肩上还有江山社稷。

后来神威堡大肆整顿,凡是韩家军女子,不得有儿女私情,否则逐出韩家军。

在大漠的风沙中,我时常会记起亦清欢笑逐颜开的一把将我从马上扯下,抱着我,张狂桀骜的对着我狂笑不止。

他问我:“如果有朝一日你成为了韩家军,你是否愿意为了我负了天下,和我在一起。”

我没有说话,只是沉浸在他那张年少轻狂意气风发的模样之中。

但是我心里却是答应了的。

韩家军的强大不仅仅是因为本身就骁勇好战,大抵是因为得天独宠,在这黄沙白骨的环境中,炼就了一个个热血儿郎和洒血不洒泪的英雄女汉。

我和亦清欢一同出生于燕云仅有的绿洲附近的小村庄。

在村民的眼中,入了韩家堡成了韩家军就是无上的荣耀,为国争光叱咤沙场是一种骄傲。

抛头颅洒热血燕云的人不惧怕风沙。

亦清欢从小就出落的秀气后来竟越发的好看,只是他不似别的孩子一般喜欢舞刀弄枪。

他喜欢的只有剑。

我喜欢长枪和弓。

秀气的他挽起剑花来竟看呆了在旁边努力练枪的我。

爹爹曾说过大漠里的汉子粗狂一身蛮力,舞起剑来像什么模样,一身蛮力用在绣花上。

所以无论男女,燕云出生的孩子都以枪为主,弓为辅。

独独清欢不一样。

我自是喜欢清欢的,不单单是因为他是燕云里面独一个练剑的男人。

他是我所有见过男子之中最沉稳的男人,一刀一剑,来自何方他都了然于心。

和他对弈的时候,我从未占过上风,他总是用轻巧的剑拨开了我手上的长枪,然后轻描淡写的躲开我的击打,大抵是因为我是女子,所以持久力并不强,加上弓和枪用起来也需要一个强壮有力的身子才能挥枪如龙,以至于枪被他挑落在地上的时候,我不甘心的大吼:你即将加入神威堡的人,用剑根本没用!

后来他拜入了太白。

而我入了神威。

在他拜入太白门下的前一天,我和他坐在荆湖的草地。

这个地方是我比较喜欢来的一个地方,因为这个地方给人感觉不会那么干燥,而且多雨。

最重要的是荆湖的酒最烈,以前舞枪,手腕累的时候就会来这里喝一口猛酒。

他猛的喝了一口烈酒,抬着醉眸问我:“你真的要入神威堡?你可知道,入了神威堡,以后再也不能有儿女私情了。”

我也仰起头恶狠狠的灌了自己一口酒,烈酒入喉越发涩的慌。

我用低沉的声音回道:“这个是燕云儿女的梦想,我也想要问你,你真的……要拜入太白门下?”

他没有说话,只是恶狠狠的喝完手中的酒,然后哐啷一声,把酒坛子砸碎,站起身负手而立于荆湖的月光之下。

我顺利拜入了神威堡,但是日子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过。

神威堡的日子艰苦而又无趣,每日除了舞枪弄棒大部分时间都是和新入门的弟子们一起练基本功。

唯一的乐趣大抵就是和清欢来往的书信了。

我知道我还在新兵里面努力训练的时候,他已经成为拔尖的弟子了。

每日单独听门派大弟子授课,剑意也越发的精尽。

而我依然一事无成,除了每日练武,便是练武,时间越来越紧,之后他便不在与我书信。

直到有一日,一个小丫头闯入了练武场,与我交起手来,我才知道了原委。


我素来不太与人有太多的交集,除了清欢,所以不可能有仇人。

大漠里的汉子不懂风情更不可能懂得风花雪月,正思索之间,她拔出闪着冷光的长剑向我刺来。

我不紧不慢的应对,几个回合下来,小丫头已然是气喘吁吁。

我见她体力不行,正想伸手扶她,她却一个翻滚,转身一刺,我没办法只好使出蛮力将她的剑打落在地。

小丫头满眼通红,大叫了一声:“以后不要再缠着清欢哥哥了!”

后来我才打听到这个小丫头是太白门派新入门的弟子,亦清欢每日手把手的教他舞剑。

我能想到在秦川那种大雪纷飞的地方,他握着她的手教他舞剑,美轮美奂。

从小到大,我只能邀清欢一起练武,一起对弈,那小丫头可以和他温存一夜,而我却只能和他博弈一夜。

大抵是因为常年在大漠的缘故,我的发丝不似江南荆湖的女子一般柔软,肌肤不似她们那般白嫩。

我只有风吹日晒的肌肤和精壮的身子,以及因为长期握着长枪长满茧子的手。

大抵是有所不同的。

我未曾想过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和他再次相见,亦清欢带着那日的小丫头来找我。

小丫头委屈巴巴的指认了一下我,我还未来得及和他叙旧,他便持剑而上。

他的动作快如闪电,我根本看不清楚也未来得及反抗他闪着锋芒的剑已经抵住我的喉咙。

小丫头这才破涕为笑,视之如生命的长枪从我手中划落,如多年前一样被他打落在地。

亦如看见他温柔的对着小丫头笑的时候,我仿佛感觉灵魂被剥离了身体一般难受。

最后却扯着嘴角一笑,“好久不见,别来无恙。”

其实我想扑过去抱着他,可是身子却如在土里扎根了一般动弹不得。

他语气似有些轻蔑调侃我:“多年未见你真是一成不变。”

对呵,世界万物总是在变化,一如燕云的风沙吹久了以为会习惯,直到现在才发现原来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,因为眼眸会很疼,会落泪。

不变的只是我,也如秦川的厚雪般万年不化。

他还想说什么,小丫头却叫嚣着要回去,我喉咙如喝了烈酒一般的干涩,发不出声音,最后竟如出生婴儿一般喑哑了一声,似怕他听见,又急忙收回。

若说清欢是沉稳的人,反之我便是那个赢不了自己的人。

那日之后我便魔怔了。

练基本功最喜欢偷懒的我如今却如发疯了一般的拿起长枪,乱挥。

练到嘴唇干裂,手指上全是裂开的血,再也没有力气了为止。

神威师兄见我如三魂丢了六魄,嘴唇苍白的如白纸一样,终于在一个燕云暴风雨的天气,我淋着大雨躺在沙漠里,他低声说了句:“要不,打仗去吧。”


我低吼一声,似是用尽了全力,还有哽咽在喉咙里吐不出的淤血。

打仗最能斩断儿女情,我不过是燕云韩家军中的一名士兵而已,我羡慕的是韩莹莹和离玉堂那样虽不点破却心知肚明的感情,羡慕的是在白雪皑皑的雪花之中他亦能握住我的手与我谈笑风生。

上战场的前一日,大师兄给我整理战袍,再三问我,是否后悔。

此去也许是一别,也许是封侯封爵。

我摇了摇头,道:“若是有人寻我,千万不要让他找到我。”

一定不要,我不想他看见我的枪被别人打掉的样子。

我自是年少轻狂不懂战争的残酷,我不想懂,只当我是初生牛犊不怕虎,胯下的战马嘶吼,那一天残阳似血映红了整个沙漠,敌人如蚂蚁一般密密麻麻向我们冲过来,我庆幸自己的基本功扎实,可是也畏惧战争的残酷。

我突然有些后悔,后悔没有告诉清欢我要征战的消息。

我也想让他看见我扬长鞭驰骋沙场的模样,可是我又害怕他把我和温婉的女子做比较。

敌人显然是有备而来,而且不打算活着回去,看样子是打算和我们同归于尽。

只听得耳畔军鼓响起,振奋人心,我拖着疲惫的身子手中握着的长枪也感觉不到重量。

敌人越来越多,大有视死如归之势,我渐渐的没有了力气,一柄长枪刺入我的胸口,我大脑一片空白。

军鼓越来越响,我彷获得了重生,脑子里尽是清欢拉我下马意气风发问我是否为了他负了天下模样。

直到被人射中了膝盖我才不得不被迫跪了下去,但是我却依然握着手中长枪。

掏出腰间荆湖的烈酒,一口下肚,来生还要为韩家军征!

很快一大波敌人围住了我,我想站起来却没有办法动弹。

直到我眼前的敌人被一个熟悉的影子给清了干净,我模糊的双眼才依稀辨别。

“清欢,你果然还是来了。”

他眸子猩红的看着我,没有说话,只是把我抱在怀里疾步向前。

“别,别说话,我带你回去找大夫。”虽然他极力想忍住,但是我听的真切,他慌了,连说话都吞吞吐吐。

我笑了笑,调侃他:“为什么…我在你的眼里竟看见了兵荒马乱,你不过是行侠仗义的侠士,又不会打仗。”

“下雨了?”

他低着头看着我,眼中的情绪彷如丢失了一整座城楼。

不,应该不止,不然他不会这样惊慌,即使这样他依然有些酿跄,眼泪从他的眼角划到我的脸颊,他说:“嗯,下雨了,我们得赶紧回去。”

“这枪重的我拿不住,你帮我拿好不好。”

长枪如命,丢枪便丢命。

他说话极力不稳,整个身子在抖,却硬生生扯出一个微笑:“我想背叛太白,入了神威,你看如何。”

“好。”

我想,这一辈子我都没有办法从清欢那里论证什么。

亦如他无法从我这里论证我对他的感情。

我多想听听韩家军的威严的怒吼,也想和清欢一起在秦川玩雪,假装一辈子过去双双到白头。

“清欢,我……”我诺了诺嘴。

求老天让我把这句话说完再死,即使下辈子不做人,花鸟虫鱼,飞禽走兽也可。

在他失措的喊着我的名字的时候,我始终未曾说出那句完整的话。

我叫,韩雅香。

最爱的人,是亦清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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